本文转自周记米店:翻起那些泛黄。
作者:金雨。
缘由一首华健与他同学唐季礼合唱的歌:要
然后翻起了那年那本杂志
碰巧里面就有这么的一段描写:
兩年前後
一九九三年的夏天,周華健來香港拍戲,拍的是他同學唐季禮作導演的超級計劃,跑在街上,沒有什麼人知道他是誰.收工後,他抱著兒子,託運戲服的貨車順道送他回親友的住所,車上沒冷氣,熱得像個蒸籠.那年,他沒有傳呼機,沒有手提電話,朋友找他,便打電話上他哥哥的辦公室裡留言.當然!那時沒有什麼人要找他!
一九九五年,周華健隨行的人員有宣傳經理、有保母、有助手、有梳頭、有化妝、有司機、有...五隻手指也數不完.
兩年.....
现在再看,已经不是两年了
我怀念那些年月的日子
于是翻出了那些杂志一一贴上来
『多些...那些...周華健 』壹周刊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二日
兩年前,一個叫周華健,原籍香港的歌手,在台灣紅起來。
兩年前,某一個下午,唱片公司的公關打電話來問可否安排一個訪問給他,經高層考慮,答案是:「唔該!遲先!」
結果一遲便遲了兩年。
然後又是一個下午,的士上播著一首叫《明天我要嫁給你》的歌。
紅得連只識張學友的師奶也懂得哼兩句。連王菲也要唱。連張學友也大叫佩服。
大家差點忘記那已是兩年前的舊歌,畢竟後知後覺。
然後又經高層考慮,說要安排一個周華健訪問.然後是唱片公司說:「他很忙,檔期排滿了,要等。」
一等又是四個月。
四個月裡,有人結婚生仔,有人升職加薪,有人一籌莫展,有人約不到訪問。唯有看著周華健氣勢繼續直逼張學友,繼續與成龍、杜德偉作老友狀,繼續歡天喜地替各大小歌迷簽名握手.
一個訪問。
依然笑容可掬,親切熱情禮貌得叫人誤會大家是老朋友....
若果才華與名利是在同一軌道並行的話,周華健說他應該兩年前在香港紅了!
若果真的如此,訪問應該在兩年前做了.....
紅
說周華健紅,有事實根據,如新唱片在兩星期內賣了近十五萬張;如在兩天內,替三千多個歌迷簽名,簽了近五千個名,未知算不算是香港紀錄。而他的感覺是:我很快樂。
「紅?我真的很想紅,每一個從事音樂創作的人,都想自己紅,那樣代表得到別人認同,我很喜歡聽到人家的掌聲。我不想用紅來形容自己,但當自己看到有八百幾人排隊等我簽名時,我每次心裡都在喊:『阿媽!我得啦!』那種感覺令我很快樂。
「我是做流行音樂的,什麼叫流行?便是要很多很多的人都接受,都覺得好,既然這樣,我當然希望愈來愈多歌迷。
「我從來沒有分析這樣是不是偶像,是不是取悅大眾,起碼我沒有因為紅與不紅的問題而改變我的生活方式。我從來不要求紅了之後要過什麼生活,亦不知天王巨星的生活要怎樣,若每天起床,有兩個保鑣在你身邊,我肯定受不了,因為我不快樂。
「可能很多人覺得這樣的生活很快樂,你看Prince,他喜歡罵人,別人採訪他,他幾乎要踢走記者。或者他覺得這樣的生活很快樂,或者這是他的性格,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
「而我只用自己認為最快樂的方式生存。
「我絕對proud of (驕傲)自己輸送流行文化的工作。流行文化代表了某段時期,某個年代,人們的集體感受、集體思維。你的作品令大家有情緒上的共鳴,那絕對值得自豪。很多年後,有人記得周華健的歌,在九五年裡記載了大家的集體回憶,那便代表我成功。
「我快樂,因為我得到很多回報,我當然希望成績好,但從沒有想過會好到這麼多。我很容易滿足,所以當有額外收穫時,便很開心。滿足感是你作了一首好歌,聽到個個都得跟唱,若果你問我有一百萬重要還是作到一首像《明天我要嫁給你》的歌重要,我會選擇後者。
「有人會懷疑作為一個音樂創作人,名成利就後,作品會失水準。我絕對明白先窮而後工的道理,我現在生活的確很安穩,尤其是有了兒女後,生活沒有什麼大起跌,但我沒有懷疑過自己的才華。首先,以我現在對音樂的經驗,我不敢肯定自己一定能作到好曲,但我絕對明白什麼是一首不好的曲,什麼歌是不行的,這是累積下來的經驗。
「其次,我絕對明白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當一個名利雙收的人,沉迷物質生恬,他的藝術作品一定不會好到哪裡,因為他對生活沒有感受。而我,我很幸運,我與太太不是那種強調物質的人,我肯定無論我怎樣受歡迎,也不會財大氣粗,因為那樣的我不快樂。
「今日,別人說我紅,其實是因為right timing,早幾年的香港樂壇不健康,大家為求賺快錢,拼命地用改編歌;直至兩年前,大家都聽膩了,厭倦了,開始意識原創,那時有個人跑出來,叫周華健,作的歌大家喜歡,這樣而已。早五年前或遲五年後,周華健可能根本不會有機會在香港出唱片,剛剛是這個時候,有這個需要。」
我係蟑螂
說周華健成功,他真的很成功,很成功的處世,直接點說是圓滑,尤其是當大家看到他與不少人都老友鬼鬼,都謙謙虛虛,都禮貌周周時。
周華健說他很懂得人,人家可以說他很圓滑,他說自己對環境有很高的適應能力,如同蟑螂!不錯!是蟑螂。
「那是我的人生哲學,我經常說自己是蟑螂,即去到什麼環境也很容易生存,很容易接納人,你可以說是懂得做人處世,但那有什麼不對。我不明白為何不可以笑臉迎人,為何大家在街上要眼超超。
「或者現在說是馬後炮,若果你問回一些多年前識我的朋友,我已經是這樣,我沒有因為要迎合大眾而親民,我一向如此。
「一向都是蟑螂,唯一不同是我不會咬人,不會傷害人家。我不知道自己天生是一個怎樣的人,但剛往台灣的日子,給了我一個很重要的啟示。那時與我一起的香港同學,大家都在那慘綠少年的成長階段,面對新環境,一句國語也不懂說,自然覺得別人排擠你,他們的反應是: 討厭這個地方,我亦一樣。但我很快便叫自己適應,我相信每一個地方都有它的好處,既然你要住在那裡,便要找那些好處出來,去認識它的歷史,了解它的文化囉!之後,我愛上了台灣。
「返回香港出唱片時同樣遇到這種情況,別人對我說國語,我明明是香港人,懂廣束話,知道銅鑼灣在哪裡,為什麼當我是外來人。於是我押後唱片的工作,用兩個月時間告訴大家我本來便是香港人。
「在那個地方生活,融合那個社會比什麼都來得重要。
「但我強調,我沒有刻意討好任何人,或者為自己的事業改變自己的性格。」
張學友
周華健說回來香港後;最尷尬是別人拿他與張學友比較。更尷尬是唱片公司說他的唱片比張學友好賣,別人又說他是外族入侵,張學友又反說他是未來接班人,總之沒完沒了,日日新鮮。
「我昨日在台上表演時,我一邊彈琴,一邊緊張,我從來未試過如此緊張,因為之前有記者問我對直逼張學友有什麼意見?而那天,電台又用了周華健VS黎明來作號召。唉!要我怎樣說…
「我回來發展,不是要與人比較,我只希望唱自己的歌。今天,你叫我唱張學友的歌,我唱不到。同樣,他唱我的歌,又可能是另一回事,他與我是兩種風格….
「其他無論怎樣,我不希望別人用外族入侵來形容我,我本來便是香港人,應該說大家都是中國人,何來外族入侵。
「今天,我能夠與香港很多紅歌星同台演出,已經很光榮,已經很高興。自己能夠幹自己喜歡幹的工作,己經很幸運。
「老實說,這樣已很快樂,別人怎樣說,不上心。」
那些台灣的日子
周華健,三十五歲,香港出生,十九歲那年因考不上中文大學,便往台灣留學。母親說他讀書成績不好,因為過分沉迷玩結他。
那年,他臨上飛機前,把右手本來為方便彈結他而蓄著的手指甲剪掉,望指頭那長期不見天日的嫩肉,決心從此與音樂脫離關係。
在台灣讀大學二年級時,一個農曆年的清晨,他在宿舍裡聽到隔壁的結他聲,於是興之所至,借了同學的結他來彈,結果情緒一發不可收拾,從此決定要從事音樂工作。
於是他早上讀書,晚上在餐廳裡唱民歌,看很多過氣民歌手潦倒的潦倒,離開的離開,自己難免徬徨。日子當然還是這樣渾噩的過去,仍然每晚在西門町的大小餐廳裡唱Simon and Garfunkel的《Mrs. Robinson》,每次都感觸得幾乎掉下淚來。
有一天,他為一個民歌手寫了一首歌,叫《其實我不想放棄》。
然後,他跑遍台北,希望別人給他機會,結果多是給人冷言冷語的打發掉。
後來,李宗盛僱用他,在唱片公司裡作打雜,幹著執拾錄音帶,與洗唱機唱頭的工作。
後來….後來他作了很多廣告歌。開始受注目,李宗盛給他機會出唱片。後來….後來他紅遍台灣。
很多年後,他作了首《明天我要嫁給你》,香港的卡拉O K也找到,大家視為歌極品。
周華健說他不是寫待嫁心情,而是寫一個在城市的女孩子,每天過刻板的生活,返工放工,沒法發揮自己的才能,她受夠了迫車上下班的日子,一天,有一個駕漂亮汽車的男子來接她,她希望嫁給他算了。為了一部汽車結婚。周華健看身邊很多朋友如此這般的結婚去。
周華健在八年前,買了一部二手舊車,一直用到今天,依然得很愉快。在假日接太太仔女往西門町購物。
兩年前,他終於在台北購了房子,第一次買屋,很興奮,因為可以有更多空間,他與兒子玩遊戲。遊戲的名稱是:蝙蝠俠大戰鹹蛋超人。
兩年前後
一九九三年的夏天,周華健來香港拍戲,拍的是他同學唐季禮作導演的超級計劃,跑在街上,沒有什麼人知道他是誰.收工後,他抱著兒子,託運戲服的貨車順道送他回親友的住所,車上沒冷氣,熱得像個蒸籠.那年,他沒有傳呼機,沒有手提電話,朋友找他,便打電話上他哥哥的辦公室裡留言.當然!那時沒有什麼人要找他!
一九九五年,周華健隨行的人員有宣傳經理、有保母、有助手、有梳頭、有化妝、有司機、有...五隻手指也數不完.
兩年.....
『沒有你,我仍站在風雨裡 』台灣民生報
特別推介:
民生報是台灣數一數二的娛樂綜合報章,而王祖壽先生更是與華健相熟相知十多年的資深記者。這是一篇一九九六年華健在香港舉行十九場「弦全周華健演唱會」的觀後評述,文中不但充分肯定華健對演唱會模式的經營,更不乏對樂壇深入的觀察和探討。也由於華健與王先生出道時間相若,互相見証著對方的人生,故此本篇也是華健奮鬥歷程點滴的追記,現實與回憶在文章交錯出現,充分顯露出作者對歌手的愛護相惜情誼,看後令人產生莫名的感動,也增加了歌迷對歌手的景仰。
周華健在香港舉行的個人演唱會,熱鬧轟動,而且從頭到尾全唱國語歌曲,香港觀眾照樣聽得如痴如醉,新偶天王周華健的年代,終於來了!
初識
1985年三月的一天,我接到一通打來報社的電話。
電話彼端傳來羞澀的聲音,素不相識,他自我介紹:「我是香港僑生,我出了一張唱片,希望能跟你見面。」
1985年,彼時我剛進報社的第二年,還是菜鳥(意即新人)記者,電話中的人,也是唱片菜鳥,菜鳥面對菜鳥,或許是還不夠世故,我同意赴約。
所謂不夠世故,是因為沒有知名度的新歌星,很難見報,而新記者寫新歌星,槓龜的可能性,近乎百分之百,其實是應該在電話中就直接托詞婉謝的,但也許是聲音中透著誠誠懇懇,總之,小記者與新歌星,我們約好在國聯飯店的Coffee Shop見面。
那天下午,天氣陰霾,還下著雨。我先到,過了一會兒,一個身穿舊雨衣的人,匆匆趕來,見我一人獨坐,他問:「你是民生報王記者?」
水珠還順著雨衣不斷滑落,他坐下來,從口袋中拿出一卷錄音帶,他說:「我還在台大唸書,這是我第一次出唱片,希望你能聽聽看。」
我看了一下錄音帶,紅色的標題字:「最後圓舞曲」,歌手的名字印的是:「周華健」三個字。
駕馭生命舞台的人
1996年二月的一晚,香港紅磡體育館燈暗了下來,音樂開始響起,一束一束強力的燈光投射在舞台上。舞台正中的兩扇百葉門緩緩開啟,今晚上萬觀眾為他而來,等著聽他唱歌的巨星,登場了。
「明天我要嫁給你啦,明天我要嫁給你啦,要不是停電那一夜才發現我寂寞空洞,明天我要嫁給你啦,明天終於嫁給你了....。」
隨著歌聲,周華健一身雪白,在電動舞台上滑向台前。合身氣派的長大衣,展現巨星的身份,飛碟型的電動燈光,有如一頂大皇冠,從上空緩緩下降,是為巨星加冕一般。
這是周華健「1996弦全演唱會」十三場中的一場(三月再加三場),以每場客滿上萬的觀眾來看,周華健征服香港歌迷,己是無庸置疑。
周華健在香港的演唱會,打破了幾項紀錄。一是整場演唱會,沒有用舞蹈,這是大膽的突破,以紅磡體育館之大,不用舞群做「活動佈景」,或活絡場面,大有冷場之虞,連一向靠歌喉的張學友、王菲都不能免俗,周華健卻打破慣例。
相對的,周華健脫胎自台灣演唱會經驗的豐富音樂性,滲透了香港觀眾看慣華而不實、浮光掠影的場面。周華健不斷以默契十足的專屬樂隊加入表演,個人吉他自彈自唱,三人小組吉他彈唱,以及個人與樂師的鋼琴彈唱,來樹立這場演唱會「實力派」、「創作感」、「音樂性」風格。
其次,開場一連三首國語歌,大膽在香港觀眾面前,大量使用「非母語」表演。以往港星在演唱會中,國語歌至多穿插一、兩首,台灣歌手到香港發跡,也必須全面改唱粵語,而周華健整場演唱會,國語歌首尾貫穿,份量佔了一半,香港人一樣看得過癮,打破了忌諱。
而香港歌手演唱會中,一面唱快歌,一面繞場與歌迷握手的「表演」型式,周華健也有改變,他以親切感十足的談天說笑,並且讓歌迷對著麥克風講話,帶動整場投入氣氛,取代機械式的繞場邊唱邊握手,亦是突破設計。
贏得桂冠戰勝自己
五年多前(約1990年),周華健有一次參加電視綜藝節目「連環泡」,玩遊戲贏得一台瓦斯爐(意即暖爐)。節目結束後,他衝出攝影棚,跑去打公用電話,向妻子報喜訊:「我們有瓦斯爐可以用了!」
三年多前(約1993年),周華健的大兒子厚安兩歲了,妻子康粹蘭還在教英文補貼家用,很想再生一個孩子,華健說:「等過兩年再說吧,現在還不是時候,環境還不允許我們再生。」
十年多前(約1985年),那個穿雨衣在國聯飯店自己約記者見面的香港僑生,經濟拮据,沒有背景,有的是闖天下的滿腔熱血,奮鬥出頭的熱力。在名不見經傳的小唱片公司,尋找到出唱片的機會,沒有宣傳人員安排帶路,他自己尋求媒體注意的機會。
周華健過往奮鬥的點點滴滴,對照今時今日的功成名就,歷歷在目。已近午夜,當紅磡體育館台下觀眾仍安可不斷,周華健從八點十分唱到十一點半,甚至不記得歌詞,拿著歌本,自我調侃像是唱卡拉OK,他還在唱,滿足每一個人。這些年來,他就是這樣一步一腳印,勤勤懇懇,腳踏實地,走上巔峰,贏得桂冠。
花招用盡,偶像虛幻,歌壇風水輪流轉,講求人性,懇切實際,雖然過程艱辛備嘗,但是如今看來,屬於周華健的年代,畢竟是到了!
『愛受傷的男人─ 周華健』
明報周刊1397期B刊封面故事
1995年8月20日
特別推介──這是到目前為止,香港媒體企劃的華健專訪中最好的一篇。作者對華健的歷史及風格有深刻的認識,因此選材角度獨特,描寫深入。尤其難得的是,作者藉著優美而又富方言色彩的文字,完全捕捉了華健說話的語氣與聲容笑貌,使人閱文如見其人!
愛受傷的男人──周華健
周華健在香港走紅,是一個奇蹟。
第一,他不英俊。第二,他不跳舞。第三,他結了婚。第四,居然還有兒有女,是爸爸級人物。集票房毒藥元素於一身,於是許多妹妹仔覺得他已經是叔伯輩,不合潮流。
雖然他其實不過三十五歲,只比張學友劉德華大一年。然而,經歷卻多,起碼試過孤零一人飄洋過海,試過失戀痛苦想了斷殘生,試過遭人冷眼被人排擠,試過結婚生子養兒育女......
頭上每一條白髮額上每一條皺紋,都不是蓋的。
歷煉人生路上甜酸苦辣五味紛陳之後,難得的是居然依舊樂觀開揚,談笑風生。
聯同老婆仔女,組成無敵幸福家庭,告訴大家,人生還有希望,世界並非黑暗。
己婚男人的成熟老練,幽默風趣,讓一眾現實生活中被包二奶衰佬(廣東語:佬即男人)油頭粉面基佬(廣東語:即同性戀者)猥猥褻褻鹹濕佬(廣東語:色情狂)悶得透不過氣來的各界婦孺驚為天人,紛紛醉倒。
連四十多歲的師奶(廣東語:已婚婦人),看演唱會時也效法妹妹仔上台獻花,想親親這個已婚男人。
絕對奇蹟。
陽光遊子
周華健的人生,可能是從十九歲考大學鍛羽而歸,決意孑然一身到台灣升學那一年開始的。
一口廣東話國語與台灣社會格格不入,本來醒目多話的香港仔忽然變了土包子,自閉了好一陣子。
然而馬死落地行,要生存就要逼令自己快快適應。一適應以後,不得了,從此與台灣血脈相連。
談戀愛,找兼職,唱民歌,雖然一窮三白,可是不亦樂乎。
台大四年級時,遇上人生的一個重大轉捩點。得到李宗盛的賞識,有機會加入滾石唱片,幾經思量,毅然放棄還差一年就畢業的大學學位,投身滾石。為此,當時的女友離開他,但他卻從此「嫁」給音樂,矢志不渝。
初進滾石,不是歌手,是「製作助理」,每天忙著整理歌譜、影印、清洗磁頭等閒雜工作。
幸而遇上了現在的老婆──與他同一天生日,會說國語的美國女孩。在他霉過梅薑(廣東漬物,取其諧音)的時候,向他說了一句他想聽了很久,但一直沒有人肯向他說的話:「你絕對可以」。
支持至今。
沒有讀完大學,但完成了不少大學生心目中的「四仔願望」:包括屋仔、車仔、老婆仔和乖仔。還額外多送一個女兒,和一大群歌迷。
看來應該無悔無恨,完美無瑕。
表面看來也是。任何時候,都保持高溫亢奮狀態,笑的時候,眼睛瞇起,鼻子聳起,咀巴擴張至看見「吊鐘」,呵呵呵呵呵,非常盡興。
旗幟鮮明,打的是「親切牌」。一跑出來,便活脫脫是個事業有成,愛護妻兒的模範好男人。並且是永恆笑臉迎人,禮貌周周,幽默風趣那種。無論是上台做騷做演唱會或者台下去記者會接受訪問與人閒聊,一出場,例必先來一串「多謝多謝多謝」、「唔該唔該唔該」(廣東語:多謝)然後奉送一堆笑話,和大笑數聲。
同時瘋狂善於說話。縱使明明陌生,或見面不過三數次,可是只要閣下有時間聽,他就有興趣講。不管張三李四劉李關張,他一律當是知己良朋,世界大事天文地理電影電視音樂文化,話題隨手拈來,本末大綱前因後果談它十來廿分鐘,絲毫不見疲態,要不馬上截住,看來還想繼續說下去,直至三十多年來的人生經驗和所見所聞盡數和盤托出方才心息。
難得是都略懂一二,跟鬚眉男子談世界名車或跟家庭主婦談湊仔(廣東話:如何帶孩子)經,一樣說得頭頭是道,絕不辭窮。適當時候更會說個笑話,舉個例子,搞搞氣氛。連本來見面不過一兩次的人,談談說說間,幾乎都會錯覺與他已是數十年知交老友。
十多年的社會經驗,無可比擬。尤其是初出道時,尚未見慣世面,已經跑去民歌餐廳駐唱,三教九流,甚麼人都有,台上說話一個不小心,剎那間台下鼓噪吵鬧,甚麼事都可以發生,所以說話不能不得,待人處事不得不玲瓏。成功非偶然。
溫室栽培的花朵,不及天生天養,自食其力掙扎生存的野花長得茂盛茁壯。
何況今日陽光燦爛。
事業家庭兩無憾。笑聲自然發自肺胕。
跑到片場找華健,看見等埋位的他正與工作人員聊天。有些特別調皮的手足,經過他身邊時,還會刻意大聲唱幾句《明天我要嫁給你》的假音部分,逗得本來平時有事沒事都愛張大喉咀哈哈哈的華健更加理直氣壯哈哈哈哈哈。
爽朗的笑聲通常是打破隔牆的最佳方法,華健的笑聲向來出名,因此自然亦令人覺得他非常可親。街上圍觀拍戲的幾個年青人,想問同場另一些大牌演員索取簽名,可是又遲疑著不敢上前。反而是一見華健,大抵是聽到他的笑聲,便覺得這個人應該不惡,所以連氣也沒吸一口,逕自便跑過來了。
正在幫人簽名,兼順便打趣幾句的華健,一看見記者,先來一個親切招呼。一般明星,通常Hi一聲,已經很俾面(廣東話,意即很給面子),華健的招呼則是「你好你好你好」,連說三次,然後在雜亂的片場,盡可能找個坐得下的位置給記者,細心得可以。
一瞥間看見他的手指甲綑了藍邊,他伸出手來,解釋說:「昨天幫人簽名時,那枝筆漏墨,弄到手指甲都藍了,洗不掉。」稍頓,請預備,笑話來了。「而且本昨天又沒洗澡呢!哈哈哈!」
為愛情受傷
可是如此一個愛說愛笑的陽光型大男人,寫的歌卻盡是情深無限,滿懷心事的情歌。他自己一直強調,至今最心愛的作品,是《傷心的歌》。近期較滿意的,則是《為愛情受傷》。
一傷再傷,華健的歌裡,似乎有掩藏不住的一段傷心歷史。
華健出過一本自傳《祈禱書》,講述半生經歷。然而有一段歷史,離奇失蹤,總共二百四十頁的文字中,只交代了一句:「第二次戀情不順利」。從此之後隻字不提,人間蒸發。
只知道那是刺得很痛的一段經歷。數年前台灣有一個電視節目,瞞著華健,突然在節目中請來他大學時期的老友,講述華健大學生活的點滴。說著說著,舊同學突然說起華健當年的戀情,談話之間沒看到在另一邊的華健不停耍手擰頭,繼續自管自的說。雖然時日遠飛,可是重被提起的情景依然刺到入心,包裹得密密的傷痕忽然曝光,一時情急,向來說笑話揮灑自如的華健,就這麼無遮無掩地當眾哭了起來,像個孩子,哭得一塌糊塗。
原來男人的傷痕,踫觸不得,否則一發不可收拾。
提起那段愛情重傷,本來一如往常幽默而滔滔不絕的華健,神色間顯得有點迴避。也許是不想這留在心靈最私密一角的傷無端展現人前,但又不忍來訪者失望地無功而還,所以說話有一句沒一句,零零碎碎,像遇上十號風球般,說一半又散落一半,拾得幾多,靠閣下悟性:
「她是高材生。喂你要揀個好的回去給家人見,我也一樣要,當然揀個高材生。後來才知道原來自己是高攀。」
她是高材生,他不是。矛盾在相愛的時候尚不明顯,可是當面臨大的抉擇時,便變成無可挽回的裂縫。
「當時我決定不讀書去唱歌,是六親不認的。同學老師家人,全部都說:『喂大佬(廣東話,意即老兄)還差幾個學分,黐左線呀?』(廣東話,意即神經病)或者我是走火入魔,或者我是黐線,但到現在我仍覺得這是一個很謹慎穩重的決定。當時我已經不喜歡數學系了,好急切想出來做事,我不過在逃避而已。
「其實她也問過我幾次,是不是真的要去唱歌,問我是不是貪慕虛榮。她害怕我紅了會變,總之紅又不是,不紅又不是。」
也許人在異鄉,孤零一人舉目無親,被愛的需要格外強烈,一旦愛上了,愛得特別深,失去了,也就難免更加痛得入心入肺。
即使事過境遷,說起當年那一個傷口,他依然有一絲激動,亦罕有地沒有在說話中夾雜笑話:「當時其實是連自己也懷疑,究竟是不是真的做得來。當然,那時又未出人頭地,說得天花龍鳳也不過是春秋大夢,有誰不知道?但可不可以求求你,當是騙我也好,告訴我,我可以......
「一段戀愛中的男女,其實應該是一對好的知己,無所不談的朋友,而又因為是已經超越朋友,準備去結婚,互相扶持過一生的,就更應該要幫助對方的一切。但當自己是真心真意,全情投入的時候,突然發現,原來他不信你...那個打擊很大,你明白嗎?她不信你,那即是說,沒人幫到你。
「也不全是她的問題,她當然很容易給我勸服,但她的家人....天天『哦』(廣東話:嘮叨)還不死嗎?最好笑當年是她媽媽叫她追我的,她說在校的結他班見到個男仔幾好,他的媽媽就叫她:『追他啦!』當然是說笑,到後來她迷迷癡癡時,又叫她:『飛(廣東話,意即甩掉)他啦!』」
「很好笑,究竟你是嫁給我,還是嫁給你家人?」
前塵往事也許正如快格重播般在他腦閃過,因此,說話也顯得快而凌亂。
「當然,那是我的角度而已。不過其實散了也好,是應該的,對我和對她都好。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好的『教育』,因為我沒做錯甚麼!」
很少見華健對某一兩個字眼如斯執著。想起了《傷心的歌》的一闋歌詞:「哦錯,告訴我該怎麼做,現在的我,偷偷的說,我還未真正的錯過...是誰的錯...」
女人失戀,要生要死。男人失戀,如華健,當然也有剎那間自盡的衝動。
「想自殺?當然有,尤其我是如此emotional的一個人。」
但更重要的是從此淚發起雄性動物的爭勝心,要叫放棄他的人知道:他沒有錯,錯的,對不起,可能是你。
「如果沒有當時的那種酸,那種慘,也就沒有後來那種催迫力去逼自己一定要做到。而事實上我這十年來一直很努力去做到這一點:我一定不可以衰。」
窮,不足以令他發奮圖強,原來只有傷及自尊的打擊,才是最有效的原動力。
我站在全世界的屋頂
落泊的日子雖然難捱,可是華健原來是天生自虐狂,專門找苦吃。如果爬上了全世界的屋頂,一般人俯頭一看,大地在我腳下,顧盼自豪。但華健不一一樣,他是仰頭一看,只覺得上面還有一片永遠攀登不上的天。
「我根本是looking for受傷的人。」看見訪者的奇異眼,他急急忙忙剖白:「真的真的,我是不會讓自己忘掉那些受傷的感覺的,一有空,我就會拿出來溫習一下。」
想一想,大抵也覺得自己這種專門撕破癒合傷口的行為非常「怪雞」,他忍不住又笑起來。
「是要這樣的。一定要令自己返回那段時間,重溫當時走出街,沒有人認識你的日子,只有這樣,才會破釜沉舟,寫到好的作品。穿得太好,住得太好,吃得太好,其實都不太好。」
有事實根據。八年前,當他自覺在台灣已經很紅,生活無憂時,曾經一度完全放軟了手腳。
「約八年前,上了一個高峰之後,整個人變了,變得又肥又懶。動作懶,然後連思想也懶。一來是結了婚太舒泰啦,二來是紅了。每月有一筆不錯的收入,雖然是買不到樓,但不用為錢奔波,我就已經夠了,很舒服。
「後來有一次李宗盛叫住我,罵了我一頓,說我做得不好。我當時很不忿氣,跟他說:『我都好紅下架喇,起碼前五名架。』」
「他說:『但你不是最紅的』
「我聽完直情好嬲,走的時候自己駕著車,還深深不忿。車!我走囉,跳糟囉,講咁多做咩唧?
「後來平心靜氣想想,其實我最需要的是李宗盛這種聲音,在適當的時候罵得我狗血淋頭,讓我痛定思痛,去組織自己的班底,重新衝刺。不是為愛情受傷,但在適當的時候要給我一點酸的感覺。是這樣子,反而逼我上了另一個高峰。」
也許是因為每一次的受傷和捱苦,最終都有回報,所以從此他喜歡上受苦的感覺。「是好痛苦,但是又很快樂。我算是一個很可以吃苦的人,而且是一個很自作孽的人,我喜歡找苦來捱,越多事發生,我的戰鬥力越強,越有危機,便做得越好。越沒事發生,便只有越來越蠢、越來越笨。我跟我太太說:『你老公要越辛苦,越忙的時候,他才是最英俊瀟灑的。』真的,眼神也不同啦,一懶就呆滯。而我是很容易變瀨的,所以不能讓自己太安於現狀。」
他突然又想到一個新的論點,自己變得非常雀躍,「對了,對了,這個很『正』...敵人!最好玩是敵人。不是真的敵人,是說那些看不起我的人。你明白嗎?是要有這些人存在,我才會成功啊。到後來,簡直可以報仇咁報。嘩....」
是的,沒有那些在人生路上適時給予酸苦感覺的可愛敵人,就沒有發奮上進的原動力,也就沒有成功。
原來周華健的成功秘訣是:記住你的敵人,記住那些受傷感覺。
當然,痛苦傷痕統屬過去,當事人才有閒情逸致翻開傷口,掏出當年錐心裂肺的受傷感覺懷緬重溫一番。他自己也非常明白:
「話說回來,現在自己這個光景去回憶當年,OK囉。事過境遷了,自己有個幸福家庭然後去諗,無疑是會對當年有些幸災樂禍的了,好彩當時自己沒自殺死掉咋...」
幸好沒有死掉,要不然便不能活得更精采。
老生常談:對敵人的最大報復,是活得更好。
只是,也許沒想到可以好到像華健這樣子吧了。事實擺在眼前,當年一無所有的他,今天甚麼都有了,事業家庭兒女名利,人生無憾,莫過於此。
家
最近華健在台灣終於買了屬於自己的房子。
一次過付款。在投資者眼中,這是最笨的做法,但在華健心目中,該是別具意義。
一直孤孤單單一個人飄零異鄉的華健,直言當年非常非常渴望擁有一個家。
可惜當年他愛情重傷。別說建立一個家,連一個以為可以信任的人也終於離他而去。
天地化為零。
幸好新的工作帶來新的刺激,於是他由早到晚,就獃在滾石。
「反正晚上也無家可歸啦,一個人,回不回家也一樣。晚上索性在公司睡,早上醒了,洗把臉梳個頭又工作了。」他說。
工作雖然可以充塞時間,但填不滿他對家的那種渴望。
直至,遇上了他現在的太太,Constance。
好像是天生為治療負傷的他而來,沒有任何人支持他投身音樂,但她鼓勵她,做他每支歌曲的第一個聽眾。他一貧如洗,租住一間破舊小房子,她沒有所謂,陪他度過只有兩個榻榻米和一把吉他的日子。
完全欠缺安全感,只有遊子心情的他,與完全溫柔體貼的她,很快組成一個家。
誰都嚐過苦日子,不過每個人態度不同,有人懷著怨氣,邊捱邊罵。就算苦盡甘來,也抹不去一臉悲苦,一腔愁怨。
可是華健有一個令他心滿意足的「家」,今日的幸福,足以抵銷當日的苦,所以在華健臉上,看不到不平和怨憤,而只有源源不絕的笑聲。
新溫情時代
旁人看來,的確非常美滿幸福。可以,華健卻自稱不算是一個很好的老公。
罪名是:太忙了,沒有時間陪老婆。
「沒辦法的,我是要走這條路的了。現在有機會返香港發展,不知多開心啦。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工作上的野心。男人是要在事業上證明自己的存在的。兩公婆在一起,男人是喜歡聽到掌聲的。我喜歡聽到別人說:『呀,這個是叻仔(廣東語,意即很棒的人)』這樣男人就會鬆毛鬆翼,回家兩公婆的感情都好些。如果男人在外面經常被人打,返屋企會打老婆的。男人好衰架,大部分打老婆的男人都因為在外面是失敗者。」
但再溫柔體貼的太太,整天見不到老公,也難免不開心。
說起來,他非常無奈,「我常常說,求求哪一位英文好的人,幫我翻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這句話給我老婆聽啦。」無奈了一會,他愛搞笑的脾性又發作:「是不是when people in the river and lake, You’re no longer your master?」
哈哈嘻笑了幾聲,他繼續剖析現在和老婆孩仔女的「實況」。
「我已經兩年沒陪兒子度過他的生日了。反而上次公司的歌手李度生日,公司幫她搞了個生日會,半夜他們叫我去,那時已經兩點了,而我兩點和四點回家,基本上是沒分別的,老婆仔女都睡了,結果,我就選擇了去生日會....」
「有一天難得放假,陪個仔去游水,扮超人,打兩個後空翻落水,很開心。
「之後一家人吃晚飯,氣氛很好,本來我也不覺,一邊吃,他們一邊很多話說,直至個仔突然間說一句:Jesus, What a happy dinner!
「我一聽,幾乎是震驚。轉過頭去望望他,幾乎流了兩行淚,原來我連他們平時吃飯是怎樣的也不知道。
「然後,我老婆當然乘機橫我一眼啦....」
可是工作實在沒法一下子丟掉不管,他唯有動用他最管用的一張嘴勸服老婆。
「次次我都同老婆講,我忙完呢單野就放假架啦!次次都係咁講,俾我做多幾年啦,之後一世的時間都是你的啦。」他忍不住為自己的「甜言蜜語」笑起來。「這招次次都好有效,但正因為有效,所以不能常用。
「但其實這句話連我自己都不信,我想紅足十年,紅足一世。一想到這一點,我都戥我老婆心寒。」語畢,又是一串大笑。
撇開時間問題,他自認算是一個好老公,雖然不會記得甚麼結婚周年紀念之類的日子。「但如果我老婆她自己的結婚周年紀念有請我的話,我一家會提供好多歡樂的,哈哈哈。」
其實華健應該是一個細心念舊的好老公,看他腳上穿來穿去都是雙啡色皮鞋就知道。
只是,過分的幸福令他覺得不真實,如虛如幻,只怕一覺醒來,發覺一切不過紅塵夢一場。於是,不讓自己好過的自虐心理又發作了。「現在事業和家庭都很幸運了,可是不知怎的,事事都這麼順手,心裡面總覺得怯怯的,太過一帆風順了,自己都有點接受不來。」
後記
華健經常嘻嘻哈哈的,可是,曾經長時間孤孤單單的一個人,縱使今日名成利就,那種害怕不安,卻始終還留在血液裡面。
像他的歌,《怕黑》、《璀璨》、《不願一個人》、《我站在全世界的屋頂》,全都是欠缺安全感的表現。
說到底,愛吃苦的人,還是覺得捱苦的時候好。
華健說:「是,好enjoy受苦的感覺,因為我相信,我這樣子苦法,始終會有收穫。」
可是當收獲的時間來了,面對纍纍果實,反而手足無措。太珍惜,就怕失去。
今天很好,明天呢?「現在大家拿我來跟黎明、學友比較,那明天呢?明天又拿誰來跟我比較?」
說到底,這就是當紅的壓力。
他點頭,「你明白這個意思就行了。」
說了洋洋數十萬言,兜兜轉轉,原來是不想從自己口裡說這一句:「我現在有當紅的壓力。」
三十五歲成熟的已婚男人,非常懂得說話的藝術。適當時說說笑話,適當時舉個例子,凡事留有餘地,說話不宜太絕。像「我現在紅,所以有壓力」這種話,當然更不宜宣之於口。最好,讓對方說。
太謙了。